建设项目名称: | 新疆内陆河整治工程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(164+150-167+850段) | ||||||||
项目类别: | 46_144防洪治涝工程 | ||||||||
项目编号: | u2as15 | ||||||||
环评文件类型: | 报告表 | ||||||||
建设地点: |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-喀什地区 | ||||||||
编制方式: | 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 | ||||||||
建设单位名称: | 伽师县水管总站 | ||||||||
建设单位社会信用代码: | 12653129773460922M | ||||||||
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: | 吐尔洪·吾斯曼 | ||||||||
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: | 周广忠 | ||||||||
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: | 周广忠 | ||||||||
编制单位名称: |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 ||||||||
编制单位社会信用代码: | 91330109MA2GN7WQ6B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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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内陆河整治工程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(164+150-167+850段)
新疆内陆河整治工程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(164+150-167+850段),关于伽师县水管总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-喀什地区由周广忠委托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姓名:徐爱丽,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:2016035210352015211501000349,信用编号:BH000915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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